安烟管联 , 2012? 1号 签发人: 罗元雄
关于印发安龙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
烟水工程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烟办、管护办、烟叶站(点) :
为切实加强我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工作,确保项目
长久发挥效益,《安龙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烟水工程管护办法
(试行)》经县管护办、县烟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日
文件安龙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
安龙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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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
烟水工程管护办法
(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县烟水工程项目运行管护工作,确保工程正常
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根据安府办发, 2012? 80号安龙县烟叶生
产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实施细则(试行) ,制定本办法。
一、管护主体及措施
1、烟水工程受益乡镇烟办(管护办) 、村民委员会是管护工
作的主体,应按项目成立管护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