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008-03-05
第一章 静置设备制作
第 5.1.1 条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 "容积 "是指设备的公称容积,若
设计图纸未给出该参数数值时,可按制造图示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不
扣除内部附件所占体积)以 "m3"表示。 "金属净重量 "是指以制造图示尺寸计算
的金属重量,以 "t" 为计量单位。
第 5.1.2 条 金属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设备重量,以金属净重量 "t" 为
计量单位,不扣除开孔割除部分的重量;不包括外部附件(人、手孔,接管,
鞍座,支座)和内部防腐、刷油、绝缘及填充物的重量。塔器的工程量应包括
裙座、基础模板的重量。
第 5.1.3 条 外购件和外协件的重量应从制造图的重量内扣除,其价格另行
计算。
第 5.1.4 条 计算主要材料消耗量时,应区分材质,以各结构组成部分的金
属净重量,按定额规定的主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