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廉租房 11#–23#监理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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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审定人:
江西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新建县廉租房 11#–23#工程位于南昌市新建县长堎镇长堎大道以西、莱卡小
镇以北, 11#-17 #楼由江西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筑面积为 20806.64m2,
造价为 23826858.66 元。18#-23 #楼由江西亚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筑面积为
15712.5 m 2,造价为 18806681.39 元。建筑层数六层,砖混结构,建筑耐火等级
为二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 按六度抗震设防, 抗震等
级为四级。
二、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
1、国家、江西省及南昌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
4、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