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 共 6页
实验室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导则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实验室、 化验室、试验场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编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大连市境内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储存、使用、研制和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 化验室、试验场 (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单位 )。其
它污染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同时,鼓励危
险化学品单位研究使用其它有关文件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4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3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第 1号)
《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