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内照明设计
客房灯具的设置,应少设吸顶灯、吊灯,按功能要求设置多种
不同用途的灯,如床头灯、落地灯、台灯、壁灯、夜间灯等。光
源以采用白炽灯为主。
床头的照明灯具要在就寝和看书时没有眩光和手影,而且要
在伸手范围内能开关。
床头的照明灯具宜采用调光方式。 客房的通道上宜设有备用照
明。
客房照明应防止不舒适的眩光和光幕反射。设置在写字台上
的灯具 亮度不应大于 510cd/平方米,也不宜低于 170cd/平方米。
客房穿衣镜和卫生间内化妆镜的照明, 其灯具应安装在视野立
体角 60度以外,灯具亮度不宜大于 2100cd/平方米,卫生间照明
的控制宜设在卫生间门外。
客房的进门处宜设有切断除冰箱、通道灯以外的电源开关。
宾馆、酒店照明设计
大堂、门厅、四季厅的照明设计 :
光源应以主体装饰照明(装饰灯具,与装修结合的建筑照明)
与一般功能照明结合设计,应满足功能的需要并要体现装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