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抹水泥砂浆工艺标准( 902-1996)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外抹水泥砂浆。
2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材料和机具:
2.1.1 水泥: 325 号及其以上矿渣水泥或普通水泥,颜色一致,宜采用同一批号的产
品。
2.1.2 砂:平均粒径 0.35 ~0.5mm的中砂,砂颗粒要求坚硬洁净,不得含有粘土、草
根、树叶、碱质及其它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砂在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过不同孔径的筛子,
筛好备用。
2.1.3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使用的筛子其孔径不大于 3mm×3mm,并
应贮存在沉淀池中。 熟化时间,常温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罩面灰时, 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30d,
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应含有未熟化颗粒和其它杂质。
2.1.4 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过 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 13%。使用前
用水泡透使其充分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