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批准日期 2001-12-10 实施日期 2002-01-01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甲醛释放量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 BG/T17657-1999中 4.12 规定的 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
放量。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 GB/T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
汞重金属的含量。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 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 mg/L ≤1.5
重金属含量(限色
漆)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