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技术及功能要求
第 1 页 共 7 页
附件 1 东区家居智能化产品技术及功能要求
一、 家居智能化的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住宅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试行稿)的要
求,产品及工程达到三星级智能化小区的标准。
二、 智能家居产品要求
(一) 总体要求
1. 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家居智能化产品, 必须向业主提交样系统展板, 并作
为设备验收的依据之一。
2. 要求施工完成后整个系统安全、稳定、可靠。
3. 产品属于纯数字系统,且单个产品故障不能影响整个网络。
4. 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量认证以及安全
认证,对于没有上述证书的产品将不予以采纳。
5. 产品必须具有简体中文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可切换成英文。
6. 提供语音提示功能: 在布防或撤防时提供语音的提示功能, 当切换为不同语言
的操作界面时,对应的提示语音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