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
前言
本标准第 6章、第 7 章为强制性条文,其它为推荐性条文。
为了规范全省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消
防条
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 6l 号 )等法律、法规、
规章、
消防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 T1.1— 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机构和编写规则》 、
GB/T1. 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
编写。
本标准由内蒙古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公安厅消防局、内蒙古旅游局、通辽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标准于 2010 年 1月 l日首次发布, 2011 年 1月 1日实施。
宾 馆 饭 店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