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 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OO八年八月七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
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特制定市政府常
务会议学法制度。
一、市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
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市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
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 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
等方式进行。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