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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贵
局颁布的《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
动的通知》(深证局发【 2010】109 号文)的相关要求,本着促进富安娜财务会
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建设, 提高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的目标,在富安娜前次提出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 我们审核了富安娜提出的
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自纠专项
活动工作方案”,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法规和文件进行了学习,并按照《调
查问卷》和《常见问题》的项目及相关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