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合同(三期)
甲方: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赵天亮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甲方将钢质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中的部分小型钢结构的制作、 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完成。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
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 工程内容:山东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员工厨房墙面板、打样室屋面保温棉
及屋面板、废旧纸箱库房墙面板制作、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山东齐河
三、 工程承包方式:由甲方提供钢材、屋面板、保温棉、油漆及施工水电,
乙方提供其余辅材负责构件制作和安装并达到甲方要求及质检站验收标准。
四、 质量标准:
1、《钢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施工规范》( GBJ50205-2001)
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 JGJ81-2002
3、施工图及相关技术交底
五、工期: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为开工后 20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