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土建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3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的基础 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
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 窗及木结构工程;屋
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构筑物及其他工程; 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
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
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
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