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 (转包方 ):
乙方 (接包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
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
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 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 方 将 其 承 包 经 营 的 位 于 乡 ( 镇 )
村 组 亩土地 (详情见下表 )承包经营权,
转包给乙方
从事 (主营项目 )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
块
地
类
面
积
四 至 界 限 用
途
原土地
承包经
营权证
编号
原承
包合
同编
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地块数 块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