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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 规范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
产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
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 2012〕10 号),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4 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2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0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认真落实 <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的通知》(晋政
办函【 2010】7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