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1.1 工程概况
该拟建物由 14栋 33F高层建筑组成,设二层地下车库,场地整平标高为:
477.548m,基底标高 -10.70m, 高层部分拟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采用
筏基 ; 地下室拟采用独立柱基础, 受业主委托,我院承担了该工程的岩土工程详
勘工作。 各拟建物工程概况详见下表 1:
拟建物工程概况一览表
表 1
幢号 层数 结构类型 基础形式 场平标高 基底压力(Kpa) ±0.00
1~14# 33F 剪力墙 筏板基础 477.548 600 477.95
地下室 -2F 剪力墙 独立柱基础 477.548 \ 477.95
根据所收集的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依据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72—2004)第 3.0.1 条知:拟建物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等级为二
级,地基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1.2 勘察目的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