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J52--83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 1984年 6月 1日
关于颁发《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 35千伏变
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 l983 ]1659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71)建革设字第 150号通知
的要求,分别由水利电力部、机械工业部会同
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
计规范》、《工业与民用 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
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这十四本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
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十四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及其管理单位如下:
一、《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GDJ52
-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