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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扎渡水电站前期筹建工程
变更立项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
为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立项审
批权限,理顺监理、设计、承包人、业主各方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合同
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云南华能澜沧江水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 管理相关规定, 结合糯扎渡前期筹
建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1.1 所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不降低技术标
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益;以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
变更前要有详实的技术经济比较或论证。
1.2 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方案修改
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单项目或数量的变化; 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
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项目变化和其他合同变更。 变更包括工程量增减
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1.3 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