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
工 程 奖 罚 管 理 方 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承包人、监理等参建单位及参建员工的搞好本项目建设的积极
性、创造性,建立合同履约、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材料管理、文明施工等
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激励、处罚机制,确保本项目创优目标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其实施
及解释权归韶赣高速公路粤境段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 。
二 奖项设定
第三条 本项目评奖办法与创优活动评奖办法一同考虑,并分别设立阶段奖、
单项奖和个人奖。
1、阶段奖每季度进行综合评比一次。 工程评分方法参照本项目 《创优活动管理
办法》之“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 “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等有关规定,对优胜的单
位给予奖励,并颁发“优秀单位”流动红旗。
2、单项奖是在工程不同阶段, 即在路基填方、 路挖方、桩基、桥梁立柱(盖梁)、
防撞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