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江油市水务局
乙方(中标单位):四川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监 督 单位:中共江油市水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 规范工程项目承包、 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
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
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 特订立本廉政合
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
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以及廉政建设的
各项规定。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法
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 ),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
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
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