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05 年 8月 31日建设部建质 [2005]145 号发布
第一条 为推进我国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 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
累,提升我国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 工艺为核心, 运用系统工程原理, 把先进
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 政策和标准、规范, 必须具有先进性、科
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等特点。
第五条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 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