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合同
(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
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
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的业主单位 (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 ( 以下称乙
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 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
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
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
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
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