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付账款 —暂估应付款 ”
月末终了时,对于外购的材料物资, 在没有与外部供货商确认材料的最终数量及货款总额时,
按材料员的收料单做暂估,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 —某单项工程 —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 —暂估应付款
与供货商结算后,暂时没有支付现款时,将 “暂估应付款 ”调入“应付工程款 ”科目中,凭购销
双方确认后的结算单及合同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暂估应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付工程款
(三)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科目下设 “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 ”两个二级科目, 分
别计提。坏账准备按 “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 ”中扣出 “其他应收款 -内部单位往来 ”的期末
余额为提取基数,计提比例为 0.5% ,计算公式为: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