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 HSE科和工程公司质安
处安全教育考试, 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 否
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需提前 2 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 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名单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 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
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2 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 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 20%,缺 1
人罚款 50 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 18 周岁 -55 周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 20 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