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地形环境保护措施
①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内、外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持原状;砍
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 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 严禁超
范围砍伐。
② 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施工后采取措施恢复。其它裸露地表植草
或种树进行绿化。
③ 营造良好的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
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
境。
④ 及早施做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
流失。
⑤ 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
覆盖或其他处理措施。
⑥ 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或其他措施处
理后运至专门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
河流和渠道。
② 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施工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