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业 主):
乙方(承包商):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明确双
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安全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5、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6、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
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8、严格控制轻伤事故,努力创建零事故工程;
9、事故上报率 100%。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应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安全职责, 授权监理人按安
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乙方和有
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
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