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 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
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监理单位有关部门、 施工
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
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
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表 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
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
文件;
(5)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