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汇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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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规定修订条文自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陕西深汇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及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
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工作有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
和工程经济签证。
第二章 基本概念
第三条 设计变更
3.1 概念:设计变更是指由本公司发起, 设计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主办, 完成
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
的技术经济文件。设计交底或会审产生的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尚未开始)不在此规定范
围内。
3.2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3 设计变更格式要求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的修改、完善和优化,一般情况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