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 准
(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 资历和信誉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0万元人民币。
( 3 )近 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
少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且近 5 年内 2次工程勘
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 50
名以内;或近 5年内 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
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 50名以内。
( 4 )具有 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
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
少于 3 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 1 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
他 3 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近
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4
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相应业绩不少于 1
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相应业绩各不少于 1 项,
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 1 )技术力量雄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