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青岛宝佳置业有限公司
1. 总则
1.1为贯彻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理念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
作规程 ,责任到人 , 特制订本制度。
1.2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目标 ,公司将为施工质量
的提高做出贡献的 监理部、施工单位及单体工程负责人进行奖励。对质量管理不
到位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 ,造成质量 与安全问题或质量与安全事故 ,则对监理部、施
工单位及单体工程负责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 的处罚。
2. 奖励标准
2.1对于工作认真积极负责、 管理到位 , 无质量事故出现 , 对监理部、 施工项目
部每次奖励 3000-5000元(在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
2.2阶段性验收过程中 ,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监理部、宝佳工务部认可
并顺利通过质监站 验收的 ,给予相关的单体项目工程班子管理人员 3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