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鑫悦大酒店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2011 年 10 月
1
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常州鑫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浙江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本样板间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样板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常州地税局院内
1.2 工程名称: 常州鑫悦大酒店样板房装饰工程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71.2 平方米
1.4 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水电安装的隐蔽及明装工程: 包括其中的卫浴(含卫生洁具、五金龙头)安装、
灯具及开关插座面板(含筒灯、射灯、镜前灯、插座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