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开启面积小知识
与幕墙及外窗开启相关的如下: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4.1.5 幕墙
开启窗的设置, 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 并应启闭方便,
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 30
度,开启距离不宜大于 300mm”。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4.2.8 外窗
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 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
分或通风换气装置。”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1 年版):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
的 2%。”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7.2.2 采用直接
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工
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