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器维修工艺操作规程
一、主题内容和运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干粉灭火器在维修操作和检验中必须遵守的事
项。
二、引用标准
GB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B4351.1-2005 性能与结构要求
GB4351.3-2005 检验细则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
GB4066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
ZBC84006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三、灭火器进厂
首先对每具灭火器进行外部清洗,按送修单位、规格分类开
具维修单并入维修台帐。
四、维修前的检查
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无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无法辩认的;
2、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 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3、筒体平底,贮气瓶外置而进气管从筒体上进入筒体内部
以及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结构缺陷;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锈蚀面积≥ 1/3,或连接部位、筒体严重锈蚀的;
6、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