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
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 “三知两熟悉 ”即知火灾特点、 知重点部位、 知灭火器材位置
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不应超过 3 层:200M2 以上建筑必
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 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
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
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
于两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