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交基〔 2008〕145号
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
用体系建设,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
法(试行)》,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和意见, 请及时反馈我厅。 为使各有关单位更
好地理解并贯彻执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我厅拟于今年上半年适当时候举办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
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
二○○八年二月六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建
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施工、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 规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