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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 (2006)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在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和《全国
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1-95) 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 (2003) 》基
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
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编审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
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衡量投标
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 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工程。
四、 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
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