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 99年 7月 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 9 月 4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 59 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1999 年 9 月 4 日修订,现予公布,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工程
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
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必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