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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配套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开
发建设中涉及的广电配套工程合作事宜,本着服务开发、有利发展、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配套范围及原则
1、配套合作范围:甲方管辖区范围内开发建设中涉及的广电工
程(指地埋管线、架空杆线建设。电缆、光缆等主材及安装由乙方自
行配套),配套范围划定为南至 ,东 ,北 ,西 ,约 平
方公里。工程预算合计 元)。
2、配套合作原则:所有广电配套工程均由乙方实施,乙方均应
按照甲方总体规划方案并按开发建设进展,及时配套。
二、 配套建设费用及分摊比例:
乙方按行业规范和甲方要求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并经甲方审核确
认。配套建设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摊,甲方承担 50%,乙方承担 50%。
其中甲方应承担部分款项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则
按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