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灯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应急灯的使用操作。
2. 范围:制剂室应急使用。
3. 责任人: 制剂室所有人员。
4. 内容:
4.1 应急灯基本情况:
LED可充式手提灯( KM-2637)*1 台;
LED大功率锂电头灯( DP-7079S)*6 台。
4.2 存放位置:
制剂室办公室书架、药检室实验室门口、微生物室
4.3 使用说明
4.3.1 LED可充式手提灯( KM-2637):
4.3.1.1充电时,相应充电指示灯亮, 充足电需 10小时,充电时间不能超过 20小时;
4.3.1.2使用时将开关钮向前推一档, LED灯弱光照明,再向前推一档, LED灯强光照
明,将开关推钮退回原位置,停止照明;
4.3.1.3使用过程中,当照明光线明显变暗时,请停止使用并及时充电;
4.3.1.4每次使用头灯后应及时充电, 如不经常使用,请每隔两个月对产品充电一次;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