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我市农村公路路政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的要求,努力打
造“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的 ** 公路形象,实现“福民强市”宏
伟目标。针对我市农村公路实际情况,需建立和不断完善公路路
政管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责任,由地方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一是县级人民
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规划等部门公路控制区内建(构)筑物审
批范围及权限进行监管,杜绝越权、违规(法)审批。二是县级、
乡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对矿产企
业、大型运输企业,由县政府年初签订责任书,收取超限超载保
证金,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由乡政府派专人不定时对签订责任书
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会同公路及相关部门形成监督机制,源头
和路面治理相结合,共同遏制公路超限运输行为。三是县级人民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