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
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机构的组建工作,
并担任第一负责人职务,组织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
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 企业劳
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受理本企业民工投诉, 解决用工纠纷等。
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公开相关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
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 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亲自
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 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
议。
四、工程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
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 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
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