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 1 条: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
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
刀撑拉牢。
第 2 条: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 发现严重变形、 螺栓松动
等应及时修复。
第 3 条:支模应按工序进行, 模板没有固定前, 不得进行下道
工序的施工。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 4 条:支设 4m 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
搭设工作台,不足 4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 5 条: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 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
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 6 条:拆除模板应先办理《拆模申请令》,经监理工程师签
字同意后方可拆除。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
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
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 7 条:拆除薄腹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