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单位 :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项目
(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
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 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项目建设方
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1)甲方与
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甲方与建筑施工单位正式
合同签字盖章视为居间成功,本合同即刻生效。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
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
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在甲方进场施工过程中, 乙方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