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 特订立
本合同意向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辉名都》
工程地点:广西桂平市位于桂平市郁江东路。
工程内容: 建筑工程总承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 桂平市“凯辉名都” 建筑工程总承包 (具体按设计施工
图纸,设计变更,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配合报建、验收合格过关。
工程暂定总造价定为:约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按实际工程量计)。
三、质量标准及其责任: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及
国家其它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