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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ZJ01320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撤换 )
1、行政审批内容
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撤换变更
2、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九、十、十一条。
3、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4、审批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91 号)第五、八、九条的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第二条的规定;
3、《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 [2005]89
号第八条 );
4、《关于我省全面实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粤建管函 [2005]149 号)第二条。
5、申请材料
复印件均需企业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复印件均需企业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1、《建筑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