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交底 9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
称
××工程程
施工单
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
要
防水工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带电体的场所使用喷灯时, 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OkV 及
以下电压不得小于 1.5m,10KV 以上电压不得小于 3m.
(2)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的高度的 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 .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
(3)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4)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烙并待冷却后进行。喷灯用
完后应卸压。
(5)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