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质量管理系统
质量管理体系(附图)
第二节 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管理制度
1、、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
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
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
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
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
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
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