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公司 :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和你方就 工程签
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并且你方要求承包人须提供履约
保函。
我方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根据你方的要求和承包人的申请,接受该承包人委托,
作其保证人,为其向你方出具履约保函。在此,我方特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1.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 元(¥ .00元)整。本保
函担保金额将随承包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
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2.我方提供的保证为一般保证。
3.本保函的有效期间:自 起至 止。
4.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发并加盖公章且你方的任何索赔通知
不应迟于 年 月 日送达我方。
5.你方应凭本保函原件及上述索赔通知向我方索赔。
6.我方受本保函制约的责任是直接且连续的, 《履约保证担保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