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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有关的税收和费用
1、税金
建筑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造价)
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般习惯称为“两税一费” 。
(1)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应纳税额一般根据计税金额(计税营业额)
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税营业额 *适用税率。
施工企业营业额(施工产值)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
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其营业税率为 3%。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
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设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无论由谁采购供应,与对方如何结算,其原
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均应纳入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内。
(2)城乡维护建设税
城乡维护建设税是为筹集城乡维护和建设资金而开征的一种附加税。 城乡
维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