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一) 现场围档
1. 围档的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
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 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
低于 1.8m。
2.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
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衡、整洁、美观。
3. 围档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
坚固等问题。
(二) 封闭管理
1. 为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工地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大
门便于管理。
2.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切实起到门卫作用。
3. 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的管理, 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佩
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
4. 出入大门口的形式,各企业各地区可按自己的特点进行设计。
(三) 施工场地
1. 工地的地面, 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